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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的有关规定,保证高校招生计划的完成,现就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及高职(专科)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7月30日—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2、填报志愿地点:考生到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考办填涂志愿卡填报志愿。
二、高职(专科)补录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省本科层次招生不补录,对高职(专科)层次招生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计划总量10%的学校,按以下程序进行补录。
1、退档
省内外参加补录的高职(专科)院校务于9月15日前将未报到考生名单报我办普招处,办理考生电子档案退档注销手续。退档注销后的名单,不得再行变更。同时上报补录招生计划.
2、公布补录计划和划定补录分数线
根据院校未完成计划数和已注销的未报到数,经省教育厅核准后公布补录招生计划,划定和公布高职(专科)补录分数线。
3、补报志愿
凡成绩在补录分数线以上(含政策加分)且未被省内外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补报志愿参加补录。已被省内外招生院校录取或录取后未报到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于9月20日8:30时起至22日8:30时止,凭本人的密码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查询补录的招生院校和缺额人数,参阅《2006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网上填报补录志愿。
4、补录
高职(专科)补录从9月23日开始,9月28日结束。
补录方式仍为远程网上录取。在补录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补录计划的120%一次性投档,如一志愿未录满,按顺序投放其它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