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我院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使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新进展,特聘用专职学生工作辅导员。

  一、具体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学兼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3、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

  二、学院对专职辅导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三、报名时间:从200684日起至813日止。

  四、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在813日前与学院办公室武老师联系,并备好个人求职简历(个人简历包括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业绩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照片)。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武老师;联系电话:0451——88043050

      特此通知。

 

2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