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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建立以课堂教学考核为主、建立教学与教、科研相结合、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的考核体系,鼓励教师钻研业务,强化教学质量,逐步建立与工作业绩紧密挂钩的激励机制。

二、工作目标

    依据《教师考核方案》、《教师课堂教学测评标准》、《教师听课评价》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考核并考虑与其相关的诸如教、科研活动、学术水平、学生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等级,并与教师课时津贴挂钩。肯定教师教学成绩,为修正教学不足提供依据,以便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考核内容

(一)必备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服从领导,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工作认真。团结协作,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主要条件:课堂教学情况

1、执行教学计划和大纲的程度

2、表达和传授教学内容情况

3、组织教学是否得当,课堂教学是否生动而有秩序

4、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5、学生反馈情况

(三)其它条件

1、教、科研活动

1)参加教、科研究活动情况

2)在教学工作中是否严格按教学常规要求去做;是否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3)参加实践性教学活动以及学生技能培养情况

2、学术水平

1)发表论文、著作、教材等情况

2)专题性学术报告、承担教、科研究项目状况

3、学生管理

1)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课堂教学组织严密,保证学生出勤率和听课质量,教师无迟到、早退现象

四、实施办法及细则

(一)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由院考核委员会承担;组长由主管院长负责,委员由督导组、教务处、各系部有关成员组成

(二)所确认教师教学质量等级一学期有效,考核委员会成员每人听课率在指定范围内不得低于100%

(三)教师教学质量等级考核体系

1、学生考核占40%, 主要测评内容为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主要由督导组负责进行

2、督导组成员考核占20%, 主要测评内容为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由督导组负责进行

3、教务处考核占15%,主要测评内容为教学基础环节,例如:教案的检查;日志的填写;上课是否守时;教学环节是否齐全。详见教务处考核要求

4、各系部考核占15%,主要测评内容为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四)教师教学质量计分比例

A级占10% 左右

B级占80% 左右

C级占10% 左右

(五)院考核委员会成员在考核期间有授课任务时,不参加考核,享受B级待遇(或个人申请按教师考核标准,ABC考核等级参加考核)

(六)见习期间的教师,可参加考核,但课时费仍按见习期标准兑现,见习期满,可按考核等级标准兑现

(七)被考核教师如不具备必备条件时,为不及格,不聘任教师岗位

(八)被考核教师如有严重违反教学常规要求的行为,考核成绩降一等

(九)一学期同时授二门课的教师,在考核总成绩中加0.2分,同时授三门以上课者,在考核总成绩中加0.4

(十)参加院校级公开课的教师在考核总成绩中加0.7分,带实习老师时间在半年以上者,按一学期计算加0.3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高教研究室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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