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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规定,报关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通过考试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业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总署规章。考试合格者可以向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海关总署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确定考试原则,制定考试大纲、规则,统一命题;指导、监督各地海关具体实施考试,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阅卷,公布考试成绩;管理各海关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事宜。直属海关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具体实施考试;受理、审查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经海关总署决定,可以进行调整。海关总署在考试3个月前对外公告考试事宜。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实行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核分和统一合格标准的方式进行。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确认和参加考试以及成绩查询的方式、资格证书申请的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和各考区的考试公告、各直属海关行政许可公示以及有关通告、通知等,亦可通过拨打各考区、各报考点海关对外公布的考试咨询电话获得相关资讯。

应试规则

    一、考生应当凭准考证主证、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当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

  三、除必备的考试用文具和考试工具书外,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传呼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信息存储、读取功能的任何电子产品,以及其他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必备的考试用文具包括:蓝黑、蓝、黑色墨水(油芯)的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

  考试工具书仅限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的《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书中不得有除印刷内容以外的任何文字、标记。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备查。

  五、考试开始铃响后方可答题。

  六、考生应当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圆珠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在答题卡“准考证号填涂栏”内,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

  考生不得在答题卡非署名处署名或者作其他任何标记。

  七、考生答题时,应当用2B铅笔在答题卡“答案填涂栏”内填涂答案。

  考试中如需计算时,可以将试卷空白页或反页作为演算草稿纸。

  八、因未按本规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填写、填涂答题卡,或者填写、填涂不清,以及不填或者错填姓名和准考证号,导致无法判读成绩或者成绩失准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生应试时应当遵守以下考试纪律:

  (一)考生在考场内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喧哗或者有其他影响他人的行为;

  (二)不得交头接耳、互打手势或者传递暗号;

  (三)不得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

  (四)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五)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六)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七)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十、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者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询问。但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进行解释。

  十一、考生提前交卷的,应当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二、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把试卷、答题卡正面朝下排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答题卡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

  十三、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

  十四、违反考试纪律的,依据《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违纪行为处理规则》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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