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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首批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签字暨诚信宣誓仪式
12月17日下午3点,我院首批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签字暨诚信宣誓仪式在主楼601多功能厅举行。
仪式上,我院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华安财产保险公司三方代表现场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书。签约之后,王志强副院长代表学院讲话。他首先向获得首批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表示祝贺,同时也感谢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对我院贫困学生的关心与帮助,并勉励同学们要珍惜大学生活,努力学习、诚实守信,以优异成绩回报学校、回报社会、回报国家。
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动力支行副行长周彦辉随后就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情况、违约处理等做了详细介绍,希望接受助学贷款的同学要珍惜机会,好好学习,恪守诚信,做一个信用度良好的公民。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助学贷款黑龙江分部总经理苑彬介绍了新模式的国家资助保险政策及规定。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助学贷款中心胡厉萍为同学们做了精彩的诚信教育。经济管理系邵建华同学代表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发言,他表示一定不辜负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帮助和支持,不辜负学院领导和教师对他们的希望,合理支配贷款,按期还款,努力学习,将来回报社会。最后,首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38名学生进行了诚信宣誓。
仪式结束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分别与哈尔滨商业银行进行签约。
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自启动以来,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在财务处、学工处、各系的积极运作下,经全面审核与评定,有38名家庭困难的学生取得了哈尔滨商业银行共计456000元的助学贷款资格,今年年底前将有146500元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到受贷学生手中,其余款项将陆续发放到位。这也为我院今后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院副院长王志强、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动力支行副行长周彦辉、华安保险公司助学贷款黑龙江分部经理苑彬、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助贷中心代表胡丽萍和学院各有关部门领导、教师及38名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以及各系学生代表参加了签字仪式。仪式由学工处处长、团委书记常顺主持
2007年12月18日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