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体育训练队管理办法
运动训练与竞赛也是我部课程建设中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省内各项赛事,目前我院共组建
7个运动队,包括篮球队、健美操队、网球队、田径队、乒乓球队、排球队、游泳队,运动代表
队实行二级级管理:体育部——教练员,并坚持常年训练。为更好地调动教师和学生训练的积极
性,我部制定了《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体育训练队管理办法及奖励制度》等管理条例,
为保证运动队训练的正常进行。同时实行严格、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提高院队的竞赛水平,
为学院争光。
院体育代表队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窗口,搞好院运动队的建设与管理是学院体育工作重要
内容之一,科学系统地建立管理体制,不仅能有效提高各运动队的训练积极性,促进运动技术水
平的提高,而且能极大地推进我校体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我院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根据
我院体育资源现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1)院运动队管理为体育部和主教练二级管理体制。
(2)各运动队的训练、业务指导由主教练全面负责,体育部负责各运动队统一管理与协调。
(3)学习成绩加分:学生常年参加院运动队训练的期末各科成绩60分以上的加10分,60分
以下的加20分。
(4)操行评分加分:学生常年参加院运动队训练的操行评分每学期加10分,取得名次按照
成绩加8-1分。
(5)运动队如进行假期集训,经主管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进行。
(6)学生在实习期间与运动队训练、比赛有冲突时,以训练为主。
(7)主教练需有每次训练课的训练计划,课后认真填写训练笔记,每学期应把运动员的训练
情况、竞赛成绩认真地填写。
(8)体育部尽可能为院运动队提供训练场所、器材、经费、时间等保障,为提高运动水平创
造好条件。
二、训练时间
(1)各队训练按平时3次/周,集训期间12次/周,每次训练1.5-2小时。训练期间、特别是
集训期间与早操、公选课有冲突时应以训练为主。有请各系部给与支持和必要的保障,训练课
不参加者按学生手册中旷课规定处理。
(2)运动员服装费按学院审批标准统一购买。
(3)训练、竞赛期间的交通费根据学院要求,按实际发生核算。
(4)教练员在训练期间认真填写学生出勤情况。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体育部
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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