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龙育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人事代理办理程序
[
来源:
招生就业处 ] 撰写时间
2010年5月10日
2010届毕业生想做就业代理、人事代理的同学,请于5月10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就业代理、人事代理协议书。
收费标准:
人事代理(落
户):340元/年,两年580元,三年820元;
人事代理(不落户):240元/年,两年480元,三年720元;
就业代理(落
户):260元/年,两年460元,三年660元;
就业代理(不落户):200元/年,两年400元,三年600元;
一、人事代理的受理范围
1、已落实具体就业单位(包括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但单位不能解决户口、档案关系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办理此项服务。
2、以灵活方式就业并已如实填写《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办理此项服务。
3、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并能提供出国出境签证复印件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办理此项服务。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合同制就业表》,并且同意将户口、档案留存哈市的,提供《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合同制就业表》即可申请办理此项服务。
5、参加国家西部地区和本省边远贫困地区开发建设志愿者服务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费办理此项服务。
6、未就业毕业生要求落实哈市户口、存放档案,进行人事代理或就业代理的,可以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二、办理程序
1、自愿办理人事代理的未就业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所在系辅导员处提出口头申请并进行相关咨询。
2、5月10日,经学院审查符合代理资格的毕业生,在学院领取《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认真阅读协议条款后,完整填写《代理协议书》有关内容,并交纳相应的代理费用(人事代理240元/年)和落户费(人事代理100元);其他情况参见收费标准。
3、5月24日——5月28日,由系代表学院与毕业生签订《代理协议书》(即在学校意见栏“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处,由经办人(系辅导员)签字并在签字处先行加盖系公章,学院公章待汇总后加盖在系公章之后;其他内容由学院统一填写.
4、6月初,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携带《代理协议书》和《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0届毕业生代理名册》,到龙育公司签字盖章,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学院将签好的《代理协议书》返给各系,并由辅导员转交毕业生本人。
5、学生在学院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后,由学院统一支龙育公司开具收据,
6、为了方便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指示,学生在离校时在学院各系辅导员处直接办理龙育公司的报到手续,所需相关材料如下:
A):报到证复印件(背后写上联系电话)
B):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背面写上毕业生本人联系方式手机、家庭电话等),暂不能发放毕业证的需开具学校证明(交证明原件);
C):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右下角写身高、血型,何时何地迁入校址)
D):同版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照片背面写学校、姓名)
E):在校时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保卫处提供)
一共5种材料装到一个信封内,在信封的表面写上本人的学校、专业、姓名、电话、协议书号,将信封交到辅导员处。
7、学生党员要在毕业后2周内本人到龙育公司办理党员的相关手续,所需相关材料如下:
A):组织关系介绍信
B):和龙育公司签订的协议书
C):报到证
D):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