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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
黑教高[2006]21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十项利民行动之一的“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工作,保证生源的数量、质量,在总结前三年“村村大学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对招生工作进行改革试点。由以往全省统一组织招生的方式,改变为以招生学校为主组织招生的方式。为稳妥推进此项改革,首先在部分学校进行试点工作。
一、总体思路
充分调动培养高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高校对社会人才需
求的了解,加强高校与区域发展的合作。由培养院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自主进行组织生源、报名考试和预录取等工作。
二、报名及考试安排
培养院校在指定区域内组织人员进行宣传、动员,将“村村大
学生计划”的有关政策传达到每个村屯,力争做到政策宣传到人,招考工作服务到门,简化学生报名相关程序,方便考生。
受理报名、资格审核、命题、考试、试卷批阅等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协调,各试点院校按照要求单独组织。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管理办法、纪律要求及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均按黑教高[2005]25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工作
全省村村大学生录取工作仍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试点院校按要求进行预录取。预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到省招考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签发录取通知书。
四、时间安排
2006年9月14日正式启动招生工作,10月27日预录取、备案工作结束;10月30日新生报到入学。
五、工作要求
“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是一项政策性强、意义大、影响广的工程,各试点院校要按照黑教联[2004]3号文件精神及黑教高[2005]255号《关于做好2006年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原则,开动脑筋,扎扎实实地做好招考与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在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保证改革试点顺利进行。
附件: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招考改革试点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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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代码 |
学校名称 |
考业
代码 |
专业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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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
黑龙江生物科技
职业学院 |
01 |
畜牧兽医 |
3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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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水产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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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设施园艺(棚室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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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农学(种子与栽培方向) |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高校
村村大学生
招生
通知
抄 送:省招考办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档科
2006年9月19日印发
录入:项轶寒
校对:刘洪明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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