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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首页 >> 总务处首页 >> 岗位职责 >> 基建办职责>>建设工程工程师
一、
岗位名称:建设工程工程师
二、
岗位条件:具有本岗位专业中级职称以上资质证明。
三、
岗位职责:在基建办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学院基本建设的技术作,组织贯彻监督和施工单位执行政府颁发的建筑工程相关的法规和操作规范。
2、依照建筑法规,及时提出项目工程的合理化建议,汇报建筑工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3、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调动施工现场人员的积极性,团结向上,努力带领协调一致,搞好工程技术工作。
4、
做好基建项目的组织设计,技术操作规程的审查和监督落实工作,严把质量、进度、安全和经济指标关。
5、深入施工现场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对工程各阶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妥善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果断制止向领导汇报,会同研究解决。
6、
负责管理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检查收集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内部资料和存储归档工作。
7、
组织图纸会审,做好图纸变更记录,有效履行现场鉴证变更手续。
8、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四、岗位要求:
1、
服从指挥,热爱基本建设工作,忠诚于学院,视工程质量为已任,工作积极认真,勤奋敬业,坚持原则,正派廉洁,处事以大局为重,能吃苦,能值夜班。
2、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坚持质量要求和学院利益。
3、坚持科学发展观,能正确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复杂问题。
4、
基本掌握基本建设工程的政策、法规和施工规范,识图准确。
5、
加强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知识。
6、由于自身原因完不成岗位职责任务,出现工作失误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一次扣罚当月岗位津贴50元,如一年内三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即解除聘任。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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