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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首页 >> 总务处首页 >> 岗位职责>> 饮食中心职责>> 保管员



一、岗位名称:保管员

二、岗位条件:

1、  对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同志,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年龄在45以下。

3、  身体健康无任何影响饮食工作疾病。

4、 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及沟通能力。

三、岗位职责:

1、  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保管各种主、副食、调料及杂品的保管和供应,加强安全四防,每天检查仓库门窗,禁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做好防火和防盗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2、 努力做好食堂物资的计划供应、保管、验收等工作,保证食堂物资供应及时、手续健全、坚决执行索证制度,确保食堂环节的有效工作,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性。

3、  负责检斤、验质、验量,把好质量和数量关,库存期间掌握库温及食品冷冻状态,保证无过期原材料。

4、  负责库房卫生,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卫生五四制”的有关规定,仓库物资存放整齐,常年做好防蝇、防鼠库房通风等工作,掌握食品有效期和存放时间,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杜绝腐烂变质的事故和食品过期现象发生,工作中造成的损失、库耗、设备损坏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四、岗位要求:

1、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随叫随到,能够完成好领导安排的各项突击任务,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全体饮食中心人员。如不服从领导或搞不团结调离本岗位。

2、  身体健康,有能力完成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为人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

3、  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制”和一切与食品相关的卫生知识并按照有关规定,仓库物资存放整齐,离墙、离地,食品与非食品物资不得同库,如有达不到或违反以上任一项扣罚10元。

4、 如因保管员造成的不能及时供应货物,影响各业主的用货时间,保管员负全部责任并对保管罚款20元。

5、 由于计划失误而造成的货物积压或积压后货物变质、市场价格浮动等所有一切损失和问题全部由保管员负责。

6、 由于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的货物发酶、变质或由于检查不认真而让有问题的手续不全的货物入库造成损失的由保管员赔偿全部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处罚款50元。

7、 保管员如果接收采购员采购的不符合要求的物资保管员调离本岗位。

8、 出入库严格按照出入库程序进行操作。违反一次罚款10元。

9、 工作中造成的损失、库耗、设备损坏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10、禁止向供货商索要好处,或者无故刁难送货人员,如经查实确有其事,当事人立即调离本岗位。

11、食中心的任何资产和设备不得随意出借,一经发现必须马上收回所借物品而且对保管员要处以20元罚款。

12、各种需要退换的物资,要妥善保存,及时退换,不准破坏或改做它用。违反规定保管员负责赔偿并扣罚20元。

13、保管员要认真记好出入库帐,要做到帐物相符,如有不符保管员负责,并扣保管员10元。不经中心主任私自进购物品,除没收全部货物外,扣当事人50元。

14、不得私自离岗、迟到早退,岗前岗中不允许喝酒,食堂内不允许吸烟。违反以上每一项罚款20元。

15、仓库要经常通风,库房内地面、墙壁、天棚、门窗要保持洁净。以上有一项做不到罚款10元。

16、 做好“四防”工作,防尘、防蝇、防鼠、防毒。以上有一项做不到罚款10元。

17、 不得私自离岗、迟到早退,岗前岗中不允许喝酒食堂内不允许吸烟,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扣罚10元。

18、由于验收货物不认真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保管员负责并处罚款50元。

19、监守自盗一律调本岗位并报学院处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调离本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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